政府采購
為深入推進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加強對全行政區域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總體規劃>和<政府采購業務基礎數據規范>的通知》(財庫[2013]18號)提出的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和主要內容,整合本地區分散的政府采購信息系統,加快建設統一的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逐步推動本地區所有政府采購項目進入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進行交易,實現政府采購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電子化操作。